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
重点课题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重点课题管理制度,推进课题研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体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参照国家部委有关课题管理规定和财政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学会省级重点课题研究的课题。课题研究主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需要,重点研究事关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课题研究主要采取委托研究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所有。
第四条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课题的年度计划、评审验收、成果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课题立项
第五条 相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及工作需要,在每年10-11月向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下一年度需研究的重点课题立项申请,申请课题个数应适当控制。
第六条 重点课题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
(2)研究目的、意义;
(3)主要研究内容;
(4)课题组织形式;
(5)课题分阶段进度安排;
(6)课题成果形式;
(7)经费预算。
立项申请表格可在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网站下载(见附件一)。
第七条 由部分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领导、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同志、有关方面专组成课题评议组,对提出申请的课题进行综合评议,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结果于每年12月提出下一年重点课题研究计划见草案,报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会长办公会审定下达。
第八条 重点课题研究计划原则上每年集中下达一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委托研究重点课题,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课承担单位或组织开展比选,报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领导审定同意后确定。
第十条 公开招标的重点课题,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重点课题年度研究计划,在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发布课题招标公告,明确课题名称、研究目的及预期达到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竞标期限等。竞标单位根据设定的课题目标及课题研究预期目标要求,参与竞标。在竞标期截止日10天内,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标书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课题承担单位。部分公开招标的重点课题,引入竞争机制,由2-3家课题承担单位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不同的课题经费。
第十一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具备研究力量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委托企业和个人开展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下达重点课题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是推动课题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重点课题研究项目任务书下达后,应加强督促协调,积极推进课题研究工作。单项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工作量特别大可适当放宽时限。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课题列入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重点课题研究后,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分批直接将研究经费划拨课题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财政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实施和研究经费的专项使用。
第十五条 按照课题的重要程度、预期目标要求与工作量大小确定课题研究经费,单个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少数事关发展全局、综合性强、特别重大的课题,按程序报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后可适当放宽。
第十六条 课题承担单位逾期3个月未完成研究任务,可视情况终止课题进行,提前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收回资金,并取消该单位两年内申报研究课题的资格。
第五章 课题验收和成果管理
第十七条 重点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课题研究人员不得为专家参与自身研究课题的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和课题立项申请处室列席评审会。
第十八条 课题通过评审后,课题承担单位应向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提交全套研究材料和资料,以及提供领导参阅的研究报告摘要本和申请验收的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拥有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根据工作需要和成果质量决定使用方式。课题承担单位及相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课题成果,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课题成果参加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的评奖,并根据评奖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一条 课题承担单位如有伪造数据资料、擅自使用课题成果等情况或由此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单位两年内申报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研究课题的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办公负责解释。
附件一:
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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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处室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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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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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的
目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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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的
进度安排 |
课题研究的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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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及用途 |
附件二: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
重点课题研究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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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你单位申报的 课题已列入2013年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重点课题计划,研究经费由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财务部门直接划拨你单位。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二、课题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注意吸收本领域已有研究成果并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研究成果要观点鲜明,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你单位应牵头组成课题组,高质量撰写课题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会(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参与)评审通过后,于20 年 月 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并及时向我会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及专家评审会材料(附电子版)各3份。
四、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所有。你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定援引本课题研究成果,需征得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同意。
五、课题经费使用请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
年 月 日